貨物流轉貨車

使用貨物流轉計劃的資金替換或動力改裝重型柴油動力貨車,或者安裝充電及燃料補充基礎設施。該計劃旨在減少主要用於沿加州主要貿易路線上轉運貨運和商業物資的設備造成的空氣污染。

第五年貨物流轉計劃——重型柴油貨車

空氣局將在 2016 年 1 月 25 日到 4 月 15 日之間,受理貨物流通計劃貨車替換和發動機動力改裝、充電和燃料補充基礎設施,以及貨車停車場電氣化項目的申請。 

空氣局邀請合格的六級、七級及八級柴油貨車業主參加該計劃。本次徵集中,拖運(碼頭)車也有資格申請。該計劃中的線上申請必須不遲於 2016 年 4 月 15 日星期五提交。

線上提交申請前,請查看下面的資訊,確定您的設備是否符合計劃資格要求。申請資料必須完整,方可考慮予以資助。

第一次第五年貨車徵集在 2015 年 11 月 20 日結束,工作人員目前正在評估收到的申請。工作人員將在 2016 年初向貨車申請人通知其申請狀態。

項目類型

下列項目有資格獲得本計劃資金:

  • 設備/車輛替換 - 用最潔淨的可用設備替換重型柴油貨車
  • 發動機動力改裝 - 用 2015 年或更新型號的發動機改裝小型車隊柴油貨車發動機
  • 貨車停車場電氣化 - 安裝電力基礎設施,減少貨車聚集時柴油發動機空轉
  • 充電和燃料補充基礎設施 - 安裝供貨車使用的充電或氫氣補充基礎設施(要求替換至少 3 輛柴油貨車)。

資格要求

重型柴油貨車

現有的柴油設備必須符合下列資格要求,才會被納入考慮範圍:

  • 主要拖運商用物資、散裝貨物或貨物,在加州重要贸易走廊路線(地圖)上買賣(申請人可能會被要求出具貨車行業文件)
  • 現有發動機是中型 (MHD) 或重型 (HHD) 的,且在 2009 年或更早之前生產(對於六級貨車,發動機製造時間必須在 1998 至 2009 年之間)
  • 製造商規定的額定車輛總重 (GVWR) 是 19,501 磅或更重
  • 每年至少行駛 20,000 英里(對於六級貨車,每年至少行駛 10,000 英里),且在過去兩年中,每年至少有 75% 的作業在加州境內
  • 過去的兩年內已在加州 DMV 或加州分配的 (IRP) 登記備案
  • 貨車和車隊當下符合《加州貨車與公車條例》加州拖運車條例》(如適用)
  • 對於以二換一的替換、三向貨車交換以及貨車加充電/燃料補充基礎設施的項目,每輛現有的貨車符合計劃及車隊監管要求

充電或氫氣補充基礎設施

  • 設備業主同意用燃料類型匹配項目中所安裝充電或燃料補充基礎設施的貨車,替換至少三輛使用柴油燃料的貨車
  • 申請人必須符合規定的法律、許可和安裝工程要求

貨車停車場電氣化基礎設施

  • 已安裝在四個加州貿易走廊的貨車停車場、聯運設施或配送中心
  • 申請人必須符合規定的法律、許可和安裝工程要求

車隊規模與合規要求

根據貨物流轉計劃的定義,大型車隊指同一所有權或控制權下有四輛以上(含四輛)GVWR 在 14,000 磅以上的柴油貨車,小型車隊指同一所有權或控制權下有三輛以下(含三輛)GVWR 在 14,000 磅以上的柴油貨車。在第五年計劃中,拖運車隊將以相同方式定義。在申請時以及項目運行期間,申請人的車隊及每輛貨車必須符合《加州貨車與公車條例》或《加州拖運車條例》(如適用)。

對於在 2017 年 1 月 1 日前監管合規到期的柴油貨車,該計劃不接受其申請。 

如何申請

  • 查看下面其他資訊部分中的申請援助文件
  • 確認您的現有設備和車隊是否符合資格
  • 選擇項目類型
  • 在開始線上申請之前,收集有關您的貨車和發動機的資訊(並在需要時進行改裝)
  • 線上申請資助資金 - 只用一份申請,為您有意改裝動力或替換的所有設備提出申請(不要每一輛貨車都提交一份新的申請),充電/燃料補充基礎設施可以與您的貨車填寫在相同的貨車替換申請中
  • 充電/燃料補充基礎設施和貨車停車站電氣化項目提交一份提案書,提案書中包含附件 A(見下方連結)規定的條目

其他資訊

認證貨車經銷商

下面是空氣局認證的貨車經銷商名單。認證的供貨商與空氣局簽約,對您的舊貨車實施檢查並向您出售符合加州貨車條例的全新/二手貨車。 空氣局推薦但不要求使用空氣局認證的貨車經銷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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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st Updated: 2023/8/3